本票,是債權人追債覺得「很好用」的工具
對債權人來說,本票透過透過司法處理在追債上「很好用」,在於債權人手中持有欠款人開立的本票後,只要經過法院裁定即可強制執行借款人財產。
暫時不會修訂【票據法】
也由於多數人還是覺得很好用,2018年行政院日前召開跨部會審查會議時,司法院、法務部與經濟部等機關代表持保留態度,認為民間使用本票非常廣泛,若只因防止暴力討債勒索當事人而修法的正當性不足,因此決定不修法。因司法院等機關代表提出不同意見,因此金管會近期不會再推動票據法的修法,暫時不會修訂【票據法】。
發票人,在填寫本票時,要注意自身的權益,避免債留滿身;
債權人,在收取本票時,要注意發票人填寫資訊是否符合需求,避免討不到債。
圖片來源: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一、什麼是本票?
本票是發票人用自己的名義,簽發一定之金額,在指定之到期日,由發票人自己無條件支付簽發的金額給票上寫的受款人或執票人的一種票據。 [根據票據法第3條]